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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治理商业贿赂

发布时间:2008-0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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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2008年我院要着力加强对长效机制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我院着力加强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相继建立、健全、修订和完善了《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若干规定》、《望京医院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望京医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望京医院内部审计办法》、《望京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理制度》、《望京医院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及管理制度》、《望京医院重要岗位负责人任职谈话制度》、《望京医院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望京医院物资科采购员工作纪律》等20个防控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已于20077月出台并汇编成册,下发到医院各职能处室、业务科室开始执行。200712月又制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和《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了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落实一个。

      我院已出台的22项防控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涵盖了集体决策、采购程序、审计监督、纪律规定等各个方面,同时也界定了物资采购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3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其权限和职责,我们要认真抓好以上各项制度的落实,达到建制度、完善制度,实现医院规范化管理的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我院长效机制建设,我院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执业行为得到了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医疗队伍稳定。根据报表统计,2007年,我院医务人员共拒收红包55人次;除未打开的红包16人次,其他28人次共计金额50540元,收到表扬信82封,锦旗82面,牌匾3块。2006年我院被评为首都公共卫生文明单位、北京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
 
 
望京医院治贿办
20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