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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消防设施与电气防火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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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消防设施与电气防火检测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控价:1.3元/平方米

4.实施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全院区进行消防设施与电气防火检测

5.实施面积:实际检测面积为78000平方米。

二、实施要求

1.要求对院区电气装置检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测;

2.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

3.开展消电检测人员需满足相应岗位资质;

4.开展上述检测过程需全过程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陪同,不得进入未经许可场所。

5.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望京医院消防设施与电气防火检测项目实施要求》 。

三、验收标准

必须满足国家及北京市对消防、电气的检测规定。

四、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三年,每年一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合体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人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响应文件逐页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1)报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情况说明书;

(5)近三年内(2021年1月-2023年12月)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6)打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除上述企业资质证明外,还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委托或代理经营资格证明;

(9)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此次招标同类型设备或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如具有医院/学校电气及消防设备安全检测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10)响应文件提交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采用非活页装订,密封加盖公章,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11)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具体评标方法:

a、报价3分;

b、营业执照和资格要求3分;

c、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2分;

d、类似项目业绩2分。

七、付款方式

检测完成及出具检测报告后,付款1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1日 上午11:00 ;

2.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医辅楼二层招标办公室(245房间);

3.联系人:池老师  联系电话:010-84730040;

4.开标时间及地点:待定。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4年1月24日

附件:望京医院消防设施与电气防火检测项目实施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