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3.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4. 项目属性:服务类
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预算金额:16万元/年
9. 采购数量:1家律师事务所
10. 服务期限:三年,符合要求合同一年一签。
1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按合同约定付款,转账。
1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项目控价 | 服务期限 | 采购数量 | 简要服务内容 |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16万元/年 | 三年,符合要求合同一年一签 | 1家 | 1.非诉类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制度审查、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医疗(事故)鉴定处置、统筹律师见证工作、院内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医学伦理事项的处置、业务科研);2.诉讼类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等全部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商业不良行为记录;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标;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项目授权代表,无重大违法记录, 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6.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 能够保证服务时间,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招标人的法律诉求进行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8.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专人负责项目对接,不可自行或随意中途更换;
9. 能够保证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以及高效、优质、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水准,为招标人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保证投标行为的廉洁性及诚实可信;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实施要求、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1. 报价单(填报模版详见附件2);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打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7. 具有有效的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能够保证服务时间,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招标人的法律诉求进行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专人负责项目对接,不可自行或随意中途更换(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0. 能够保证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以及高效、优质、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水准为招标人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同时保证投标行为的廉洁性及诚实可信(填报模版详见附件6);
11. 提供近五年(自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页)(填报模版详见附件3);
12. 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的医疗/手术术前律师见证案例(需附见证案例清单及参与律师见证的见证书首页及签字页(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 有固定的法律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均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并设有固定团队牵头人和对接人。提供拟派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需附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填报模版详见附件4);
14.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方案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5. 上述投标资格要求内所有资质证明及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不售卖,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文件。
七、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时间及地点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登记后报名成功;
2. 文件制作要求:请各投标人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文件,标书封面及所有响应内容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采用非活页装订(胶装),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3.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11:00前 ;
4. 递交文件份数及要求: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1份;电子版(U盘)的份数:1份(说明:电子版(U盘)是指可编辑版本(word版)和按招标公告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
5. 报名及递交文件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医疗辅助楼二层招标办公室(245房间);
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具体开评标时间、地点
项目开评标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九、评选方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三部分组成:
a、报价部分(10分);
b、商务部分(20);
c、技术部分(70)。
十、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联 系 人:池老师
联系电话: 010-84730040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6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1--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实施要求、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附件2--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模版)
附件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模版)
附件4--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拟派实施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