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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

关于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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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三款“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的规定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要求,望京医院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培训时间:每年3月份,9月份,两期(因为不可抗力可能会延期)

培训申请时间:每年2月份,8月份。

提交材料:

1. 拟聘单位的聘用证明,(需由聘用单位加盖公章)

2. 医师执业注册再培训申请审核表,(需由聘用单位加盖公章)

3.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 身份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 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望京医院 医务处(收)联系电话:84739032;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再培训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