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问题解答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的医疗费用;
(3)北京市医保规定的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
3、怎样理解实时结算收费票据上的相关标识?
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标有“医保已实时结算”字样。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本次参保人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10%的医疗费用);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4、参保人接受中医针灸科住院治疗的,支付标准有何变化?
参保人在定点中医医院针灸科住院,以中医针灸治疗为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
5、参保人接受精神病住院治疗的,支付标准有何变化?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360天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6、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外院检查、治疗时,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外院检查、治疗时,其医疗费用由就诊的医疗机构垫付,也可以患者先垫付,医疗机构给予报销,出院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7、参保人住院期间入住优质优价病房,医保基金是否支付?
参保人住院期间在优质优价病房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8、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否支付?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无论因何种原因,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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