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中选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存款金额不低于1亿元,存款期为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6、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2、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4、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5、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6、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7、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者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5、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或者2023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6、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提前支取部分利率;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9册)。封面注明“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11:00前。
2、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医辅楼二层招标办公室(245房间)。
3、咨询电话:84739022 陈老师(业务咨询);84730040葛老师(提交材料咨询)
七、评选会议安排
1、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我院将召开评选会议(材料评审),组织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单位。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后向中选单位发出确认通知书。
附件: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4年5月7日